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网站(http://www.qdnmzdzblmu.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92-2531Z5031037
3.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项目预算500万元人民币。经费来源已落实。
4. 采购需求:
(1)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采购食堂日常食材 |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管理的三个食堂日常用餐(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采购为准) |
500万元 |
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交货地点: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5.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3.2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3.3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相关规则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没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1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均须符合所有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主办方(牵头方)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联合体供应商投标文件盖章的要求,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等投标格式中列明须分别提供的资料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方)作为代表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须约定联合体各方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分别提供);
3.6投标人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09:00:00起至2025年4月8日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
3.获取方式:网上购买,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统一客服热线电话:020-66341904、020-61857650(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 ,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人民币300元
5.标书费支付方式:线上购买流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何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2开标室(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大院
联系电话:020-84210096
采购代理机构: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何翠萍、郑宏武、陶亮
联系电话:020-66341733、66341732
邮箱:gdzbzx5@126.com
七、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
(一)标书费售价(元):300元。
(二)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前,还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份保证金仅可参与同一项目一个包组投标(响应),多个标段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汇款和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帐号,不接受个人帐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获取招标文件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 0692-2531Z5031037投标保证金”字样。
1.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3000元;(不超标的预算金额2%)
2.转款方式:
2.1供应商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2.2 供应商通过银行电汇。
(三)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保证金缴纳账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2.0】完成网上购标后,由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购标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系统中,供应商可到系统【项目管理】-【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虚拟子账号保证金】里找到对应账号信息。每个标段对应每个供应商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请各供应商对应投标保证金缴纳子账号,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四)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五)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http://www.qdnmzdzblmu.com )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FH(中国)FH·官方网页版
2025年3月31日